一、2018年4月5日至7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4月4日(星期三)晚上的课调至4月8日(星期日)晚上20:00-21:40,4月6日(星期五)的课(班)调至4月8日(星期日),4月7日(星期六)正常公休。4月7日晚上五年制一年级学生照常上晚自习。
二、履行登记报到手续。全体同学提前在本班的班长处认真填写《学生“清明”去向登记表》,并在上课前一天按时返校。
三、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意识永记心里。节假日期间,街上车流量较大,外出行走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四、严禁下江河游玩。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职员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五、宿舍生活与安全问题。宿舍内不要私拉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发现线路老化要及时报修;有抽烟习惯的同学不得随便丢烟头;离开宿舍或睡觉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海南台风较多,注意做好防风防水安全;注意按时作息,严禁通宵上网等。注意饮食卫生安全,严禁将酒带回宿舍喝酒。在校内,建议在食堂用餐,注意路边摊用餐卫生安全。
六、外出旅游要找正规旅行社或联系好旅游点的亲人好友,保管好自己贵重财物;在旅途中不与从未认识的人说话或同行,更不能把自己的物品给陌生人拿。
七、慎重与网友见面,提高警惕,注意个人安全。
八、外出兼职时,要提高警惕,发现不对劲,马上离开或报警。凡是应聘需要交押金的都不要去。
九、谢绝外来人员推销产品,提高防骗防盗意识。在校期间,如有外来人员推销产品,可以当面委婉拒绝,等推销员走开后立即向辅导员或保卫处反映情况。
十、望大家自觉遵守学院校纪校规,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创平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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