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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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旅游学院党总支工作职责
  智慧旅游学院党总支是党在学校中的基层党组织,是智慧旅游学院的政治核心,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政治责任,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支持智慧旅游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严格执行学校《二级学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智慧旅游学院重要事项。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应当经党组织对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先行把关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领导智慧旅游学院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做好智慧旅游学院学生工作。  

五、做好智慧旅游学院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  

六、领导智慧旅游学院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有关教职工组织。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七、做好智慧旅游学院的宣传(含网站建设与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  

八、承担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智慧旅游学院行政工作职责  

      智慧旅游学院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决议和各类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规划和工作部署,制定智慧旅游学院行政各项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做好总结工作。  

二、教学管理工作  

(一)常规管理  

1.开课计划管理。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并上报开设课程,审核任课教师资格,并安排和落实教学任务。  

2.课表发放及课程调整。检查并下发智慧旅游学院课程表;审核、上报智慧旅游学院教师的调课、代课、停课申请单。  

3.考试管理。组织考试命题,实施期中、期末考试、考查,做好监考工作。  

4.学生成绩管理。负责智慧旅游学院所开课程成绩的评定、录入、核对,学生成绩的汇总、存档、查询等工作。  

5.学籍管理。做好智慧旅游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6.顶岗实习。组织、安排智慧旅游学院学生顶岗实习。  

(二)教学建设  

1.教学计划管理。制定所开课程教学计划,编写或修订各课程标准,并组织实施。  

2.课程建设。负责智慧旅游学院各专业课程建设工作。  

3.质量工程建设。负责智慧旅游学院特色专业、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等质量工程建设。  

4.教材建设。负责智慧旅游学院教材建设;做好智慧旅游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各学期课程教材的选用,与企业联合开发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等工作。  

5.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对智慧旅游学院教师的教学质量测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教学检查,组织教师评学和同行评教;定期对智慧旅游学院教师进行专业培训。  

6.实践教学建设。开展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制定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标准,提出智慧旅游学院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方案。  

7.教研室建设。提出教研室设置的方案,抓好教研室的常规工作,对教研室的课程建设、教学质量、教学研究、业务学习等教研活动进行督促和检查。  

8.教学资料管理。做好课程标准、课程教学计划、教研活动记录、听评课记录、成绩登记表、成绩汇总表等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等工作。  

9.其他教学管理。根据学校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制定智慧旅游学院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面对校内外的各类培训,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加强管理。  

三、招生就业工作  

(一)招生工作  

负责智慧旅游学院专业就业市场的调研,拟定智慧旅游学院年度招生专业;做好招生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学籍资格审查工作。  

(二)就业工作  

1.就业指导与教育。定期开展就业讲座,进行求职技巧培训;开拓就业市场,推荐顶岗实习和就业岗位;组织学生参加校园供需见面会、招聘会。  

2.毕业生跟踪调查。进行市场调研,收集、上报智慧旅游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收集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就业证明),统计就业率;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收集社会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评价原始材料。  

四、教职工队伍建设  

(一)负责智慧旅游学院专业带头人(负责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及双师型教师等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人选的推荐工作。  

(二)负责客座教授、兼职教师、校内外兼课教师选聘工作。  

(三)负责智慧旅游学院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工作,并做好新上岗的教职工、青年教师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智慧旅游学院教职工的纪律考勤工作。  

五、教科研工作  

(一)组织智慧旅游学院各项教研、科研项目的初审、申报并做好跟踪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二)负责智慧旅游学院教研、科研项目及成果的年度登记、统计和存档工作。  

(三)组织智慧旅游学院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六、经费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校划拨给智慧旅游学院的各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管理和使用智慧旅游学院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实验(训)室,有权进行内部调剂,对非人为损坏的设备及时报修或申请更换。  

(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的规定,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培训和其他社会服务活动,活动及经费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负责实验实训室建设方案、教学仪器设备和教学运行耗材(含服务)申报并提交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审议及送审,参与审核合同文本,组织中标单位落实项目建设,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八、负责智慧旅游学院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以及部门事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建立健全智慧旅游学院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运行管理。  

十、负责智慧旅游学院办公场所和管辖的实践教学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  

十一、配合党总支做好智慧旅游学院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十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学校二级学院(部)议事规则讨论和决定智慧旅游学院重要事项。  

十三、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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