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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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党总支工作职责
  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党总支是党在学校中的基层党组织,是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的政治核心,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政治责任,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支持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严格执行学校《二级学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重要事项。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应当经党组织对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先行把关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领导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做好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学生工作。
  五、做好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
  六、领导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有关教职工组织。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七、做好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的宣传(含网站建设与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
  八、承担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行政工作职责
  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决议和各类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规划和工作部署,制定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行政各项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做好总结工作。
  二、教学管理工作
  (一)常规管理
  1.开课计划管理。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并上报开设课程,审核任课教师资格,并安排和落实教学任务。
  2.课表发放及课程调整。检查并下发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课程表;审核、上报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教师的调课、代课、停课申请单。
  3.考试管理。组织考试命题,实施期中、期末考试、考查,做好监考工作。
  4.学生成绩管理。负责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所开课程成绩的评定、录入、核对,学生成绩的汇总、存档、查询等工作。
  5.学籍管理。做好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6.顶岗实习。组织、安排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学生顶岗实习。
  (二)教学建设
  1.教学计划管理。制定所开课程教学计划,编写或修订各课程标准,并组织实施。
  2.课程建设。负责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各专业课程建设工作。
  3.质量工程建设。负责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特色专业、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等质量工程建设。
  4.教材建设。负责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教材建设;做好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各学期课程教材的选用,与企业联合开发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等工作。
  5.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对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教师的教学质量测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教学检查,组织教师评学和同行评教;定期对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教师进行专业培训。
  6.实践教学建设。开展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制定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标准,提出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方案。
  7.教研室建设。提出教研室设置的方案,抓好教研室的常规工作,对教研室的课程建设、教学质量、教学研究、业务学习等教研活动进行督促和检查。
  8.教学资料管理。做好课程标准、课程教学计划、教研活动记录、听评课记录、成绩登记表、成绩汇总表等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等工作。
  9.其他教学管理。根据学校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制定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面对校内外的各类培训,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加强管理。
  三、招生就业工作
  (一)招生工作
  负责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专业就业市场的调研,拟定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年度招生专业;做好招生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学籍资格审查工作。
  (二)就业工作
  1.就业指导与教育。定期开展就业讲座,进行求职技巧培训;开拓就业市场,推荐顶岗实习和就业岗位;组织学生参加校园供需见面会、招聘会。
  2.毕业生跟踪调查。进行市场调研,收集、上报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收集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就业证明),统计就业率;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收集社会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评价原始材料。
  四、教职工队伍建设
  (一)负责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专业带头人(负责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及双师型教师等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人选的推荐工作。
  (二)负责客座教授、兼职教师、校内外兼课教师选聘工作。
  (三)负责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工作,并做好新上岗的教职工、青年教师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教职工的纪律考勤工作。
  五、教科研工作
  (一)组织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各项教研、科研项目的初审、申报并做好跟踪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二)负责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教研、科研项目及成果的年度登记、统计和存档工作。
  (三)组织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六、经费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校划拨给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的各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管理和使用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实验(训)室,有权进行内部调剂,对非人为损坏的设备及时报修或申请更换。
  (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的规定,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培训和其他社会服务活动,活动及经费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负责实验实训室建设方案、教学仪器设备和教学运行耗材(含服务)申报并提交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审议及送审,参与审核合同文本,组织中标单位落实项目建设,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八、负责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以及部门事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建立健全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运行管理。
  十、负责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办公场所和管辖的实践教学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
  十一、配合党总支做好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十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学校二级学院(部)议事规则讨论和决定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重要事项。
  十三、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工作职责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和国际教育与旅游学院合署办公,承担全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含港澳台事务,留学生事务)等工作的教辅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相关规划的起草、组织和实施。
  二、负责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起草、组织和实施。
  三、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一)负责办理出境(参加会议、访问、考察、培训、讲学、科技合作)的校内审核手续及各类公派人员申报、护照、签证等手续。
  (二)负责合作项目的申报及组织实施。
  (三)负责各类公派人员的行前教育、经费审核及总结。
  (四)会同组织人事处负责各类公派出国人员相关的国外管理工作,并会签审批因公护照转因私护照、延长申请等事宜。
  (五)负责境外来访专家和团组的校内审批、备案和申报工作及接待工作。
  (六)负责在国内由学校举办或承办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会议的申报、组织、管理。
  (七) 协助组织人事处办理境外客座教授、名誉教授等学衔的资格审查、报批等相关事宜。
  (八)会同国际合作交流中心、组织人事处做好外籍教师的聘请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来华留学生招生和赴境外留学生的相关事务。
  (十)会同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学生处做好留学生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以及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事务公开工作。
  五、负责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安全稳定与卫生、宣传(含网站建设管理)、纪律考勤等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运行管理。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人员的思想政治、服务意识、法纪法规等教育和业务培训等工作,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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